日前,佛山发布《特种食品诚信经营单位建设规范》团体标准(以下简称“规范”)发布实施。全省该规范由佛山市医疗保健行业协会和佛山市标准化协会共同制定,首个食品经过多次修订、特殊团体批准、诚信发布,经营建设成为广东省首个相关领域的单位团体标准。
《规范》明确规定了特种食品经营诚信经营示范商店的规范经营资格条件、专柜(区)管理、标准制度建设、佛山发布从业人员、全省商品管理、首个食品网络经营管理、特殊团体追溯管理、诚信广告管理、经营建设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持续改进等要求。
据悉,该《规范》立足于现有法律法规的要求,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明确了专柜专区的具体要求,并给出了销售专区的尺寸及设置的参考尺寸及样式,促进了佛山市专柜行业的标识统一。
第二,鼓励特殊食品经营者建立可追溯电子系统,主动提供电子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查询在售特殊食品的登记、备案及相关资格证明等信息。
第三,针对虚假宣传等情况,结合佛山市放心消费工作的要求,提出对特种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广告管理、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建设的要求。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特种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自开展特种食品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特种食品经营环节广告营销、虚假宣传、违规直销、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这一标准的出台,有利于促进我市特种食品经营的标准化发展,规范我市特种食品经营企业的制度建设,提高特种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该规范的实施将为佛山市特殊食品经营诚信经营单位的创建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力地促进了特殊食品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的建立,提高了人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接下来,结合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做实事"实践活动,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以点带面,以点带面,以点带面,以点带面,推动一批涉及商超、药品零售企业、母婴店等不同经营类型的特殊食品经营示范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特殊食品经营者逐步规范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诚信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市推荐创建的经营单位达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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